国 家 政 策
收 养 申 请
管 理 机 构
收 养 须 知
收 费 标 准
服 务 细 则

武汉市儿童福利院

 

 

当前位置:首 页 > 收 养 > 服务职能


武汉市收养服务中心细则

  一、服务对象

  申请收养登记的当事人;申请涉外收养(包括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登记的当事人。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

  依法办理疏养登记。宣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收养登记法律法规咨询,依法解答当事人疑难问
题,使当事人明白、满意,指导、检查、督促区县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和进行本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受理群众有关收养登记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处理。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并着装整齐,仪表整洁,挂牌服务,举止文明。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拒收红包及礼品。

  三、服务程序

  收养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有关区县民政局收养登记;涉外收养(包括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当事人持有关证明到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办理收养登记,经审查并作必要的调查。收养当事人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

  四、服务时限

  国内公民、港澳居民和华侨办理收养登记符合法律法规的,一月内予以办毕。接受投诉和举报后,一周内进行调查处理,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五、监督约束标准

  严格按照《武汉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为民解难服务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武汉市社区服务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北京八亿未来社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