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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立试点为村干部设立综合保险稳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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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率先在当阳市开展试点,为全市所有村干部设立专门的综合保险,既保村干部本人,又保其直系亲属;既保人身,也保财产。这一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推出的新险种,有利于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保障机制,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在促进其工作生活安定、维护基层政权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湖北省是农业大省,70%的人口集中在农村,全省有村委会2.7万个,村干部9.9万人。这些基层干部作为农村工作的骨干,收入并不高,平时要处理很多复杂矛盾,面临遭受意外事故、人为报复的风险,但是相关的保障却比较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些素质不错的人因此不愿意当村干部;一些在职村干部因为权小、责大、风险高,也是心里面没底气,缺乏干劲,出现了村干部流失现象。 按照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关于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保险保障机制的要求,自2007年始,湖北保监局在宜昌当阳市率先试行村干部综合保险制度。承办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对当阳市10个乡、镇、场的村干部进行了调查,发出500多份调查问卷,还上门广泛征求村干部意见。 调查了解到,村干部最害怕的是自己和家人因意外丧失生活、工作能力,又看不起病、吃不起药;最担心的是别人报复性损害自己的家庭财产、生产生活资料;最需要的是包括家庭财产、农业生产、人身安全在内的"一揽子"保险;最合适的承受能力是每年一百元以内的保费。 根据调研情况,中华联合保险公司量体裁衣,设计出《村干部综合保险条款》,按此条款,每个村干部年缴保险费300元,可以得到包括意外医疗、家庭财产、生产生活资料等在内的22万元保障。目前当阳市10个乡镇的756名村干部已全部参保。 据中华联合宜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夏昌华介绍,这一新型保险制度对村干部遭受以下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进行了市场化解:一是村干部因职务行为遭受他人报复,使得村干部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受到人身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因此而支出医疗费用的;二是村干部本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因此而支出的医疗费用的;三是村干部因职务行为遭到报复,使个人财产受到损失的。 当阳市的具体保障标准是:村干部本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最高赔付5万元,附加医疗费用1万元;其直系亲属因村干部职务行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总赔付限额5万元,附加医疗费用2万元,其中每人赔付限额1万元,附加医疗费用4000元;村干部家庭财产和生产生活资料受损失的,最高赔付限额9万元,其中农作物被恶意毁青最高赔付3万元,养殖的牲畜或成鱼被恶意投毒最高赔付3万元,房屋及家财被纵火爆炸最高赔付3万元。 村干部综合保险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集体投保。考虑到村干部的实际承受能力,300元保费由市、镇(村)和村干部分别按5︰4︰1缴纳,即从市"党员关爱基金"支出150元,镇、村负责筹集120元,村干部个人负担30元。 当阳市委组织部部长覃绪华说,村干部综合保险帮助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当前农村出现一些新情况,如征地拆迁多,村级公路等级低,矛盾调解任务重,农机具广泛应用等,村干部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较大。村干部综合保险实施后,效果十分明显:一是帮助落实赔偿,体现了对村干部的关爱;二是丰富了保障内容,健全了保障机制;三是稳定了干部队伍,加强了基层政权。 覃绪华说,当阳市稳定村干部队伍的目标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其中,养老保险方案已出台,正在组织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已全面推开;难有所帮,也通过综合险得到了较好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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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发布人:zengzyz】【发布时间:2008-07-03 15:1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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