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汉市大力加强社区建设,促进城市科学发展,通过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在实践中,武汉市立足于解决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维护和发展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了人与社会的和谐;立足于社区的全面协调发展,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普惠”到广大居民群众;立足于促进城市基层社会协调与稳定,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和反映渠道;立足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极大地增强了城市基层社会的活力。武汉市探索出的“政府资源与社区资源整合、行政机制与自治机制互动、政府功能与社区功能互补”的社区治理模式,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为深化城市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宗旨。武汉市在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过程中,紧贴时代发展的脉搏,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一是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在市、区两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老城区加大社区服务中心投入,设立图书室、文化活动室、体育锻炼场所等,对于新建社区,规划要求必须建设完善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二是创新社区服务模式,通过建立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各社区服务站为依托,以社区专业服务队伍为主体,以社区志愿者小组为基础的社区服务网络,实行“一门式”全方位网络型社区服务模式。三是送服务到社区,通过就业与社会保障、城市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服务等政府职能“四到社区”,为社区搭建坚实的服务平台,将服务送达社区,大大提升了社区的服务功能。四是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为提升社区服务档次与水平,建立覆盖市、区、社区服务网络体系,把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作为政务服务延伸到社区的基础平台,采用电话求助、传真、网上求助等多种服务手段,积极吸收加盟服务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提高了社区建设与居民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依存度和认同感。
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础。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作为主导力量,是公共财富的调配者,政府应规划好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和实施,与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共同推进社区建设与发展,要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好启动作用、组织协调作用,以及宏观指导、规划、监督等作用。另一方面,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支持和引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民主获得实质性的发展,使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从更广泛的层面上影响政府的行为和政府决策,社区居民的意志通过社区依法自治得以实现。这种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在社区层面实现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互动,适应了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础。
多方投入的社区财力筹集机制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建设和谐社区是基础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近几年“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20多亿元,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财力筹集机制,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一是财政资助,将社区建设投入列入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严格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社会赞助,发挥社会力量、驻社区内单位财力、物力、人力、设施支持,实现互惠互利。三是专项扶助,各区每年从福利和体育彩票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对社区老年服务和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四是市场引导,支持、引进有能力的企业投资建设社区服务设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的多方投入的社区财力筹集机制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
扩大社区民主提升社区自治功能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方向。扩大社区民主、提升社区自治功能,是“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武汉市积极开展“社区对话”活动,侧重解决政府部门与社区间的沟通问题。“社区对话”以面对面对话、交流的方式,反映居民需求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在党委、政府部门负责人与市民之间搭起平等交流的平台,成为沟通政府政务和为居民服务的直通车。推广“社区论坛”,通过讨论和协商的方式来寻求社区社会事务解决办法,切实满足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使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实现公开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增强了居民的认同感,形成了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智慧论坛”,“自我解难的服务论坛”。建立与实施“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制度,就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油烟、噪音扰民、占道经营、公共设施维护、违法建筑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举行听证会,表决结果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具体决策的参考依据。通过社区听证会,集中民意,强化了居民群众民主自治意识。这一系列措施丰富了武汉地方特色的社区民主方式,提升了社区自治功能,融洽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方向。 |